再来说说波兰,
上周波兰总统就波兰的《堕胎法案》,做了一点调整
允许✅胎儿在腹中如果是畸形或者有先天缺陷、不健全的可以允许堕胎
而那些因被强奸、轮奸或者不健康性交导致的女性怀孕,女性必须生下他们,违者是犯罪
比如我以前认识的一位华人,配偶是波兰人。他们的第二个孩子是在两个人饮酒过度后没有做避孕措施进行性爱怀孕生下的心智有点不健全的孩子
…
不知道制定这样的法律的意义是什么?
看着不健全的人诞生、成年,两代长辈不断供养、托举来维持在社会上生存?
有钱的长辈好好说一点,没钱的长辈那是直接拖垮两代人的生存、生活水平
等长辈相继离世,这不健全的人要在社会上如何立足?
政府供养?那就是全社会的纳税人掏钱供养
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仅仅他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无自理能力的生命?
我这个观点是不是特别冷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