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 (@Stariver) header
流浪猫🐱 (@Stariver) profile picture

生有何欢。

Joined July 2009
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Photo by 流浪猫🐱 (@Stariver)
今天是1989年天安门大屠杀36周年,这是一位身在中国的朋友制作的纪念短片,谢谢这位朋友的勇气,也欢迎更多的朋友观看、评论和转发。 《纪念六四和一个回不去的中国》 youtu.be/rfmD28aZDqA?si=3FkG… via @YouTube
5
16
2
48
25,291
【关于敦促中国政府及时释放并允许唐吉田律师出境办理女儿丧事的公开声明】2024.2.21 唐正琪于2月20日下午在日本东京病逝… 我们敦请中国政府 1请遵守国际人权公约及中国法律,及时纠正对唐吉田律师非法监禁的错误行为,尽快释放他 2请基于人道主义考量,允许他出国办理其爱女丧事 (全文如图)
20
80
7
148
42,986
流浪猫🐱 retweeted
十年前在南京见过琪琪,那时她还是一位16岁的花季少女,对人生充满了好奇与希冀。那天她曾谈起过想出国留学的愿望,不料十年后却客死他乡… 看到此消息我非常难过,更令人难过的是唐律最终也没能见上爱女一面… 目前该国一片银白,想必是上苍将唐吉田的眼泪化成的漫天大雪,琪琪踏着这条无瑕的路回家吧
#人权律师唐吉田 从经年前做死磕律师,便经历了被囚禁、吊照、酷刑、被打断肋骨等一系列苦难。 当然,这种苦难是被强加的。 不久前他刚参加完岳母的葬礼便又 #被失踪 。如若得知爱女病逝的噩耗,不知道他的心该有多么的痛… 相关部门,即使你们杀光了所有报晓的公鸡,天就不会亮了吗! #还唐吉田自由
1
17
32
8,747
#丁家喜,1967年生,湖北人,人权律师 2010年前是商业律师 后因推动教育平权,以及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等新公民运动 2013年4月被刑拘 2014年4月被判3年6个月 2019年12月因"厦门聚会案"被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0年6月被逮捕,遭酷刑 2023年4月被判12年 刑期至2031年12月25日 #一人一推
7
12
1
46
6,572
流浪猫🐱 retweeted
悼 昨天到今天,我一直处于巨大的冲击之中,Akid_的离世在我看来仍缺乏真实感,尽管比较确凿的信源证实了这个沉痛的消息。 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我翻阅邮件,第一次交集始于2011年,当时她还是东西网·译言的编辑。 2012年左右,因为在推特上互相关注,多了一些交流。 有一次,她在Gtalk上和我闲聊,说自己想去香港,因为爱吃烧鹅。然后又谈及,等攒够了钱,想来日本。 她说:我地理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要去有海的地方。 我说:那选择还是挺多的,毕竟四面环海。不过东京的海没什么好看的,还是去冲绳吧。 我在Gmail收件箱里搜到这段已然忘却的对话。 当时只以为是闲扯,谁也没想到她言出必行,12年后的秋天,真的来到了日本。 我看她发了张出租屋的照片,才知道她到东京了。 那种一无所有、家徒四壁感,正是我十几年前体会过的。 于是我联系了一个刚好要离开东京的朋友,托他拉去了一车家居用品。 她很开心,说你和小x同学都是大好人。 我说不能这么说,还不都是你多年攒下来的rp?举手之劳而已,能帮一点,就帮一点。 她活跃于各种社交平台,我零零碎碎地获知一些消息,多半来自她在推特和朋友圈的更新。 我知道她在念语言学校,有想考的大学,在为学费烦恼; 我知道她有投资一些虚拟币,因为市场大瀑布,跌得血本无归; 我知道她身体一直欠佳,却不知道情况如此严重; 我知道她朋友很多,遇到困境,一定会有人援手,吉人天相…… 虽然都在东京,但她住在郊区,离我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我和她说,下次进城来告诉我,吃饭吃饭。 她说一定。 可惜这个许诺,再也没有机会兑现。 8月中旬,我看她说又浮肿了,于是给她邮了一批营养品。 我说:估计不怎么好喝。补补。 她说:总不会比我做的饭更难下咽[捂脸] 谁知道,这就是最后的对话呢? 始于网友,终于网友,仿佛比特海上交叉的涟漪。 阿基德是一个icon,一个ID,一个讨人喜欢的好人,一个有趣而不安静的灵魂。 希望你在的地方,有家乡菜,有烧鹅,有酒与诗歌。无聊的时候,可以变成猫头鹰,追逐海风与云彩。 2023.08.31
15
99
28
432
378,637
流浪猫🐱 retweeted
讣 告 我们以沉痛哀伤,在此纪念我们共同的挚友Akid(王懿)。她不幸因病于2023年8月23日在日本去世,享年37岁。 Akid来自贵州贵阳,曾供职于译言、大象公会等媒体。我们相识于网路十余年,因相同的价值观而结下深厚友谊。和她的名字一样,Akid像孩子那样的灵动、正直和热心,是朋友们永远的珍藏。 2016年以来,Akid遭受疾病侵扰,朋友们一直关注她的健康,不料竟成永诀。 我们无法挽留流水的脚步,但是可以记住江河的激荡,就像记住Akid的跳脱无羁;我们不能抓住瞬间消逝的声音,但是可以记住阳光的微笑,就像记住Akid对朋友们那么多次、无私的帮助。就在这个秋天,落叶飘零之时,我们依然能感受到Akid如精灵一般的灵魂。 出于条件所限,Akid的家人无法赴日。我们努力与各方沟通,期望能够略尽绵力,处理Akid身后事宜。治丧相关事宜,容后再告。 Akid,朋友们怀念你;终有一天,我们在天堂共话别情,继续我们的友谊。 愿一切美好与你同在。 愿你安息。 谨此讣告。 Akid的友⼈们, 2023-08-31 本文為星河兄撰寫
32
100
55
580
263,091
流浪猫🐱 retweeted
刚刚得知,我的国内家人被严重威胁和骚扰!公安说我在德国报道了抗议,我是记者,我报道这些公共事件就是我的职责。 我也不是中国公民,我做符合德国国家法律的事情,匪共在海外的警察威胁我,在中国又以我家人为人质,还能更无耻吗? 我正在通知德国官方部门!以及德国驻华使馆。 #抗议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监控偷拍抗议活动 #抗议中共当局跨境打压 #抗议中国公安骚扰海外人士家人
328
421
38
2,890
968,023
流浪猫🐱 retweeted
今天是2023年5月26日,距离我妈妈开庭还有5天。今天我继续来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前,要求烟台法院直播开庭!要求公开审理,公开道歉,公开赔偿!不能秘密审判!龙口公安机关为了帮助犯罪分子掩盖我妈妈真正死因,从始至终都没有问过凶手,我妈妈到底是怎么上吊死的?她究竟是坐在地上还是坐在马桶上还是站着上吊的,究竟是谁如何将我妈妈从睡裤上取下来,取下来之后我妈妈的状态、身体的位置?是谁如何将我妈妈从厕所搬到了房间里?这么重要的关键情节却几乎没有讯问。一个刑事案件,怎么死的不去勘查鉴定,就被定义为自杀! 2009年10月3日中秋节,团圆的日子,我们一家人在龙口殡仪馆团聚了。 在10月3日的上午龙口通知家人,说妈妈病危,让我和爸爸赶紧从北京赶回龙口,把我们骗回龙口,在青岛机场,几十个龙口公安在青岛机场严阵以待,把我捆绑回龙口,关进了东莱宾馆,我们整个家族几十口人被数百名政府工作人员、武警和警察都控制在东莱宾馆,不能出入,龙口公安这才通知我们,在北京上访的妈妈在10月2日23时30分,在龙口市南山宾馆迎宾楼地下室内上吊自杀了。人死了,却骗我们人活着。 他们不让看妈妈遗体,在家人的坚持下,我们看到了妈妈的遗体。她被穿好了寿衣,画好妆,躺在冰棺里,在抗争下爸爸解开妈妈衣服,发现妈妈生前曾遭受极其残酷的殴打,臀部有大面积的淤血。 在妈妈冰棺前我发誓,只要我逃出龙口,只要我有一口气,我绝不会让妈妈就这样被打死! 我做到了,为了公平正义,不妥协不放弃地在努力的抗争了14年!
87
250
13
1,168
116,328
我老公写了个博客 #编程随想。 提到这个博客的人,都说他是好人,是伟人; 不提这个博客的人,因为他写了这个博客,把他抓了,关了,判了…… 他写了12年,判他7年徒刑,加2年剥夺政治权利。 这个博客,和判决书。 我们上诉二审中。 看上海司法,看人权维护。 关注我们,关注自己。
写个博客,就有罪? 时间长了,就重大? 好好宅家,祸从天降。 接个桶装水,警察突击抓。 午饭搁下,十几人抄家。 莫须有罪名,在押超两年! 司法黑箱,家属抗争。 上诉延期,噩梦未醒! 在上海,一个IT宅,一个外企人,岁月静好… 但这样的事就发生了,被抓的是我老公#阮晓寰。关注他,就是关注自己
114
505
25
2,580
919,837
#编程随想 博文《为啥俺要写这个博客——动机的自我分析》 “俺时常设想这样一个场景: 有一天俺快要死了,在临死前回顾自己这一生做过的事情。如果能列举出几件意义的事情,那么俺会觉得这辈子没白活。……
48
177
12
1,285
465,209
写个博客,就有罪? 时间长了,就重大? 好好宅家,祸从天降。 接个桶装水,警察突击抓。 午饭搁下,十几人抄家。 莫须有罪名,在押超两年! 司法黑箱,家属抗争。 上诉延期,噩梦未醒! 在上海,一个IT宅,一个外企人,岁月静好… 但这样的事就发生了,被抓的是我老公#阮晓寰。关注他,就是关注自己
325
1,090
68
5,483
2,242,586
流浪猫🐱 retweeted
葛文秀律师:王爱忠网上言论无罪 ——王爱忠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审辩护词 一、被告人王爱忠的网上言论不构成犯罪 天河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爱忠自2019年一月起,多次通过网络翻墙手段,将境外媒体长期抹黑我国政府、政治制度的不实报道转载并配上其添加虚假信息的言论,发表在其微信公众号、境外推特上,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进而认为“王爱忠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王爱忠通过网络翻墙手段,上境外推特的行为充其量违反的不过是行政法规,并不必然构成犯罪。【详见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公诉机关要求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条第一款第四项对王爱忠定罪,无证据支持。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尽管按前述行政法规的规定,网络空间亦属于“公共场所”,但是庭审中,公诉机关始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王爱忠的网上言论“造成公共场所(也就是网络空间)秩序严重混乱”。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项必备客观要件,缺少这个要件,指控被告人触犯这个罪名,当然不能成立。 二、被告在推特、微信等网上发表的有关时政的意见、对疫情等社会热点事件的看法、对公众人物、政治人物的评价、甚或是讽刺、批评,均属于言论范畴,均未超过宪法与法律规定的边界。 1、《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最基本的权利,当然也是刚性权利,任何减损这项基本权利的下位法,未经全国人大通过或审查,均属无效。言论自由,既包括发表正确言论的自由,也包括发表错误言论的自由。一个人不论多么完美、多么伟大,都不可能只说正确的言论,不会说错误的言论。要求人“只能说正确的话,不能说错误的话” ,这不是在“造人”,而是在“造神”,不仅违背认识论原理,也违反基本人性。 《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批评权、建议权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当然包括各级政府的领导人。批评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温和的批评,一种是尖锐的批评。多位中央领导人,都曾告诫党员干部要“听得进逆耳忠言,容得下尖锐批评”,如果容不得尖锐批评,温和批评也会觉得刺耳。可见,容得下尖锐批评对国家文明建设多么重要。听别人讲话,天塌不下来。 2、从国际法的层面看,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序言第二段宣示: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 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 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关于互联网,2017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一项名为《互联网上推动、保护及享有人权》的决议草案,摘要: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民众在互联网下拥有的权利在互联网上同样必须受到保护,尤其是言论自由,这项权利不论国界,可以通过自主选择的任何媒介行使。 由《世界人权宣言》和人权理事会这项《决议》可知,言论自由对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多么重要,可以说是人之为人的第一人权。我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也是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同时又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践行世界人权宣言、保障人权方面,理应走在世界前列,而不是让这种差距越走越远。 三、言论自由是第一人权,将言论治罪,是对被告人政治迫害 在所有的自由当中,言论自由最为重要,言论自由是所有其他自 由的前提,可谓第一人权。没有言论自由,其他自由就不存在,至少不会得到可靠的保障。这是因为言论还是一种政治权利,是民主政治得以开展并维持的前提:没有言论自由,人民就不可能对政府官员的所作所为提出意见和批评;公共信息就得不到充分的交流和传播,因而也不可能产生一个理性、文明的民主政府。 宪法学教授张千帆就此有更深刻的认识:言论自由还直接维系着社会的道德基础。限制言论——尤其是统治势力不愿听到的言论,人们就不敢说真话,社会就必然充斥着空话、大话、假话。人人心照不宣,却因为压力或诱惑而被迫公开说谎。没有什么比这更摧残一个民族的人格和良知,整个社会将变得麻木不仁、玩世不恭。没有人敢于真诚地探讨切中要害的社会问题,也没有人敢信任别人,因为这种社会充斥着形形色色的“骗子”——自由虽未能保证诚实,却是诚实的处所;压制自由,诚实就消失了。社会将失去互信的基础,陷入一个尔虞我诈、相互防备、孤独炎凉的道德荒漠。因此,压制言论,就将制造虚假、狡诈、背叛、冷漠。相反,言论自由所造就的是一个真诚、严肃、务实的人格,畅所欲言不仅使有意义的政治交流成为可能,而且使人得以超越对压制的恐惧,恢复作为人的真性和尊严。 本案对被告人言论起诉、治罪,实际就是对被告人进行政治迫害。 四、记取历史教训,停止迫害同胞,建设文明法治国家 中国历史上有过太多的因言获罪的时期和悲剧,远的不说,仅1957反右运动,(因为言论或表态)有上百万的知识分子和家庭受到迫害;十年文革,(因为言论、政治态度、历史身份)受到迫害和冲击的人口超过一亿。其中,林昭、遇罗克、张志新、史云峰等,仅仅因为给国家领导人写了一封信,一腔热情的表达对时政的看法,结果却被野蛮杀害,丢掉了年轻的生命。他们都是优秀的中华儿女,是我们民族的精英,是真正的爱国者!对历史上这些野蛮、丧尽天良、反人类的暴行,仅仅谴责是不够的,只有牢记惨痛教训,信守法治、依宪治国,切实保障言论自由,善待同胞,才是对那些为国家文明付出生命的爱国者的最好告慰;只有记取历史教训,让因言获罪的历史悲剧不再重演,建设文明法治国家,才是当下我们这一代人的良知和使命。 中共十七大报告专门提到“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可见这个问题多么重要。什么是公民?公民 ,明确知道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有独立的人格和意志,不依附于任何人,根据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臣民,是皇权统治下的奴才,毫无独立意志、人格可言,完全是主子的附庸。【柏杨先生对专制下的君臣关系,有过形象描述:面对专横的君王,臣子应当规劝,劝之不从,泣之;再不从,大泣。仅此而已。】 公民意识,是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活动的参与意识。关注社会发展、关注民生,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参与国家管理,就是堂堂正正的公民。反之,对社会事务、政治生活抱着不闻不问、明哲保身的态度,或甘于俯仰权贵、听任摆布的就是臣民意识。 公民意识不外乎是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这样一些内容。 【1、主体意识:明确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公民,而不是一个臣民,是社会政治生活中有独立意志和独立地位的权利主体,而不是可以忽略的无足轻重的客体。2、权利意识:即意识到自己享有各种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懂得在法定范围内主动追求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的捍卫自己的权利,但不会滥用这些权利。3、平等意识:意识到自己与他人一样都是权利主体,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没有任何理由享有特权。4、法治意识:即意识到法治优于人治、法律至上,尊重和遵守法律规则,按照法定界限和程序行使权利,敢于抵制和监督一切违法行为。5、社会责任意识:即意识到自己对他人、社会、国家负有公民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通观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的网上言论,让我们看到被告人是一个具有家国情怀、公民精神,认真践行公民责任的人,是当今生态环境下值得我们敬重的人,是真正的爱国者。古训有云: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 今天对被告人王爱忠的审判,表面上看是对王爱忠的网上言论进行法律评判,实际是对我们的良知和灵魂的一次拷问,正与邪、善与恶,历史留痕,一定会记住今天法庭上我们每一个人的表演。 言尽于此,九十年前胡适老先生的话,再次响彻耳畔: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辩护人:葛文秀律师 2023年5月18日于广州市天河法院 gmjd1.org/?p=3275
4
17
3,301
我對吳淦說,你不虧欠任何人的,除了家人。妻子在八年裏所受的委屈和壓力可能你要用後半生來償還;老父親因你受牽連坐牢、還有一個兄長也受牽累重判八年,仍在獄中。這些都夠你忙的。所以現在好好陪伴家人,努力恢復生活能力,謀生並撐起家庭的頂梁柱。也希望大家理解吳淦的情況,近期會以家庭為主
24
64
8
404
68,015
今天跟一位剛出獄幾天的朋友談到編程隨想,他進去時還不知道。我們內心無比敬佩,都為這個福建老鄉感到驚詫和自豪,雖然他和你都在經受磨難。多保重。
🫡 #编程随想 The people who are brave enough to believe they can propel humanity onward, are the very ones who do. 勇敢坚信自己的努力能推进民族,推动人类进步的人, 正是历史上终成其业的人! The scene shows the road to ECUST - #阮曉寰's school library. 我们的大学 (泪目……
2
12
1,981
流浪猫🐱 retweeted
老铁们能打开这个链接吗?帮测一下 >>--> 18mo.com/blog/markdown-cards…
9
1
1
4,232
剛跟吳淦聊了會兒,讓我代為轉達謝意。感謝大家的牽掛。幫他註冊了個新推號 吳淦@wg2015709(抱歉前面一條推號寫錯了)
今天2023年5月18日 #屠夫吳淦 多年為捍衛人權、推動社會進步奔走呼號。2015年5月19日失去自由,經歷酷刑,拒絕妥協。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惡判八年。數失去自由的日子到今天: #吳淦 已扛過2921天。今天是回到家人朋友身邊的日子! #還吳淦自由 #還所有良心犯自由 #FreeWuGan #言論無罪 #自由萬歲
4
34
4
85
38,542
#屠夫吳淦 出來了。還沒到家。
今天2023年5月18日 #屠夫吳淦 多年為捍衛人權、推動社會進步奔走呼號。2015年5月19日失去自由,經歷酷刑,拒絕妥協。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惡判八年。數失去自由的日子到今天: #吳淦 已扛過2921天。今天是回到家人朋友身邊的日子! #還吳淦自由 #還所有良心犯自由 #FreeWuGan #言論無罪 #自由萬歲
33
95
13
474
272,961
从阮晓寰到“编程随想”:一个普通公民和“极客”如何成了“国家的敌人”? ngocn2.org/article/2023-03-2…
阮晓寰写海外博客,发表客观、启智的博文,却因其中涉政的文章以涉嫌“煽动颠覆政权”被抓。他一个埋头钻研,珍惜时间的人,已在看守所被关押整整2年。 每次看他照片,眼眶就湿润…… 我并不坚强,但是每当脑中浮现宣判后他的回望,就又会鼓起勇气和力量去坚持争取。要他自由,回家,恢复…
40
167
5
813
242,328
持续寄信给上海高院院长,投诉承办法官须梅华置家属委托律师的合法权利于不顾,渎职,侵犯被告的合法辩护权利。 被告阮晓寰,2023/2/22高院二审立案(2023沪刑终15号)。 要求撤销法援,并让须梅华二审避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贾宇 上海徐汇区襄阳南路535号 邮编200031 Tel:63080000
45
173
11
740
1,965,398
这本书当时放在书房,是我参加公司“变革管理”培训后奖励的。 2021/5/10,他们带走阮晓寰,搜查时肖某眼尖地发现了此“证据”,拿到我眼前质问。惊异于其野蛮无知,我瞪大眼睛说不出话。 基层办案人员鸡毛令箭,乐于嫁祸,可见一斑。 为了私心,毁人人生,毁人家庭… 不要忘了人在做天在看,世道有轮回!
339
848
99
3,727
1,908,889